轉系/輔系/雙主修

轉系

進入本校就讀後,如認為所讀學系與志趣不符時,可以透過轉系的方式轉入自己喜歡的學系,其中:二年制學生自入學後第二學期起,可申請轉入二年制各系;四年制學生自入學後第二學期起,可申請轉入四年制各系。

而轉系申請條件,除須符合本校轉系辦法規定外,尚需欲轉之學系具缺額,其申請時間大多訂於學期期末考後開始申請,建議約於學期結束前開始向註冊組查詢,相關規定與公告可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站下載。

輔系

各學系學生(二年制學生得自入學第二學期起、四年制學生得自第二學年起) 申請修習輔系。申請時間則依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,經主學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同意,轉教務處備查後始得修習。符合條件:除在原修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以外,至少修畢輔系專業必修科目二十學分。若同學於畢業的時候,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合格者,其畢業生名冊、歷年成績表、學位證書,將加註輔系名稱,做為輔系的證明。同學如果想瞭解輔系的相關規定,請進入教務處註冊組網站查詢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辦公室洽詢。

雙主修

由於雙主修係取得第二個專長的「學位」,其與修讀輔系的最主要差別在於「修習學分數之多寡」與「可取得兩個學位」。各學系學生(二年制學生得自入學第二學期起、四年制學生得自第二學年起),得加修其他不同學系為雙主修,申請時間則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,經主修學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同意,轉教務處備查後始得修習。符合條件:必須修滿加修學系所規定之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及學分。若同學於畢業時,已修完雙主修規定之課程與學分,並經審核無誤,其畢業生名冊、歷年成績表、學位證書,均應加註雙主修名稱,做為雙主修的證明。同學如果想瞭解雙主修的相關規定,請進入教務處註冊組網站查詢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辦公室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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